常见到一些古筝演奏者调弦不得要领和马虎从事的现象。其结果是各弦八度之间调得很协和,而各音级之间的关系却显得混乱,使得演奏的音乐由于音不准而大为逊色。原因是古筝演奏者大都依仗自己的音准感觉来调试各弦音高,而没有一个以音律理论为依据的调弦方法。这里介绍的古筝泛音调弦法,是参照古琴的泛音调弦法而设计的。
乐器上各弦音高往往是由某一律制来匡定的。最常见的律制有三分损益律(以下简称“三分律”)、纯律和十二平均律。“三分律”是我国传统音乐中使用最多的律制。早在两千多年前的春秋战国时代就有了这个律制的名称和生律方法的记载,数千年来的古筝演奏自然也是使用的这个律制。
纯律在我国古代音乐史上,至少在1400年之前的南朝时就开始使用了,但它仅在早期的古琴上使用。纯律是一种最为接近自然发音原理,人为因素较少的律制,它的音程最为自然、和谐。由于较少用它,对于听惯三分律的人来说,也会觉得有些地方不顺耳,它的四度音程la -le较宽,而五度音程le-la又较窄。
十二平均律是律学家发明的,是人为的律制。它的最大优点在于转调方便,因而使用广泛。但十二平均律不仅调弦方法复杂困难,而且由于它的音高不符合物体振动自然发声的规律,所以它是这三种律制中各音高关系最不悦耳的律制。作为以五声音阶定弦的单一调性为主的古筝来说,应少用或不用十二平均律为好。古筝的调弦应主要采用三分律,有兴趣的演奏者也可以试用纯律。三分律的生律方法比较简单,参照古琴三分律的泛音定弦方法可以使筝弦调整得非常准确。以二十一弦古筝定成常用的D调(即D=do的调高)为例,其步骤如下:
(一) 首先将第六弦定成小字组d音。
(二) 以六弦为准,再定九弦。用九弦1/2处的泛音a1与六弦2/3或1/3处的泛音a1定成同度.
(三) 以九弦为准,再定四弦。两弦定成八度a-A。
(四) 以四弦为准,再定七弦。用七弦1/2处的泛音e1与四弦2/3或1/3处的泛音e1定成同度。
(五) 以七弦为准,再定十弦。用十弦1/2处的泛音b1与七弦2/3或1/3处的泛音b1定成同度。
(六)以十弦为准,再定五弦。两弦定成八度b-B。
(七) 以五弦为准,再定八弦。用八弦1/2处的泛音#f1与五弦2/3或1/3处的泛音#f1 定成同度。
通过以上的顺序,在古筝低音区一个八度多一音的弦就已按三分律的生律方法调好了:调弦顺序: 1 -5 -5 -2 -6 -6 -3
弦序: 六 九 四 七 十 五 八已调好的三分律筝弦: 5 -6 -1 -2 -3 -5 -6弦序: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十剩下的十四根弦只要按已定好的弦高以八度关系调全即可。纯律音阶与三分律音阶的do、re、sol三音音高一样,所以仍以而二十一弦古筝定成常用的D调为例,调纯律筝弦时,其步骤(一)至(四)定do、sol、re三音的方法与定三分律筝弦的方法完全一样。以下(五)至(七)是定纯律mi、la两音的方法:(五)又以六弦为准,在六弦的4/5或1/5处奏出泛音#f2(这个泛音比空弦高两个八度加一个大三度)。(六)以六弦的这个泛音#f2为准,再定八弦。用八度1/2处的泛音#f1与六弦4/5或1/5处的泛音#f2定成八度。 (七)以八弦为准,再定五弦。用八弦2/1处的泛音#f1与五弦的2/3或1/3处的泛音#f1定成同度。通过以上的顺序,在古筝低音区一个八度的弦就已按纯律的生律方法调好了:调弦顺序: 1 -5 -5 -2 -1 -3 -6弦序: 六 九 四 七 六 八 五已调好的纯律筝弦: 5 -6 -1 -2 -3 -5 弦序: 四 五 六 七 八 九剩下的十五根弦只要按已定好的弦高以八度关系调全即成。在乐谱上是反映不出三分律和纯律的区别的,但上述两种调弦法调出各弦的实际音高, 纯律mi、la、si音均比三分律的mi、la、si三个音稍低一点。
如果古筝定弦为G调,那么整个调弦步骤的第一音改从第八弦即G调的do音上开始,以上两种律制的调弦方法仍可使用,次序类推。